问题 | 如何单独办理户口本? |
释义 | 单独立户是指凭房产证或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办理条件包括符合落户条件并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户主一般由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户口簿或准予落户的材料,以及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材料。办理程序在本人拟立户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受理,办理是免费的。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或参阅相关法规。 法律分析 什么是单独立户 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另外,家庭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户籍应当迁移到一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人所在地区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产管理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以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 二、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一个地址一般只能立一户。 申请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二、居民户口簿或准予落户的材料(指在办理户口迁移、补登恢复等落户业务时同时提出立户申请的,应提交的相应批准材料,具体详见户口迁入、补登恢复等相应规定); 三、以下凭证材料之一: 1.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3.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凭证材料。 办理程序及受理部门: 本人拟立户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需要调查核实的按照既定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该项项业务是免费的。大家如果还有疑问也可以登陆本人所在地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或者参阅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通过这篇文章的阅读,如果还有其他关于法律方面任何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结语 单独立户是指凭借房产证或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户口簿等。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家庭应迁户为一处。办理该业务是免费的,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阅读本文后,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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