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是由谁制定的 |
释义 | 公司章程是由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制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后,还应当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的基本特征如下: 1、法定性,法律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和修改程序,效力由法律强制,任何公司不得违反;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客观存在,符合实际; 3、自治性,自治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作为行为准则,不是由国家制定的,而是由公司依法制定的,是公司股东意图一致的结果;公司章程是法律以外的行为准则,由公司自行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其效力仅为公司及相关方,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向投资者公开,还要向一般公众公开,包括债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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