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二、个税起征点标准依据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税收政策效应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终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所得多者多缴税,所得少者少缴税,体现国家调节社会分配的政策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00个城市、5.5万户的家计收入统计调查,2004年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42元、6024元,8166元、11051元和20102元,这些家庭就业者人均工薪收入分别为每月441元、729元、988元、1337元和2432元。财政承受能力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六四"开分享比例。根据2004年数据测算,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5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200多亿元。中国各地区财政状况不均衡,东部地区财政实力强,中西部地区财政实力弱,因此,调整扣除标准还要兼顾各地区的财政承受能力。三、个税减免政策个税减免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实施,把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很多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上班族免交个税;扩大个税低级税率范围,很多收入在5000-10000元内的上班族将少交个税;增加个税专项附加税前扣除项目,上班族少交个税,2019个税专项扣除细则较复杂,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12月22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发布,根据《办法》内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含6大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大病医疗:这是一项年度限额扣除,每年限额80000元,本人、配偶以及子女的大病医疗均可用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金额据实填报。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1500/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子女教育:条件为子女年满3周岁至开始参加工作之前,额度为每个子女1000元,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部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两方来分别扣除500元,以达到双方免扣个税的目的。继续教育:条件为本科及以下人员需要继续学习的,扣除限额为400元,但是同一学历扣除年限不得超过48个月,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技能培训则是在取证当年专项附加扣除3600元。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为首套房的贷款利息,扣除年限不得超过20年,每个月限额扣除1000元,可由夫妻一方扣除1000元,也可由双方一起各扣500元。赡养老人:按照《个税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家里有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一个及以上)需要赡养,就可以有这项扣除,扣除限额为2000元。若为独生子女,则可以有2000元可扣除,若多个子女的,可协商各自扣除数额,但每一个子女的扣除数额不得超过1000元。按此标准,每年最高可扣除达到15.44万元(2子女一年24000元,成人继续教育8400元,大病医疗80000元,租房18000元,赡养老人24000元)。以每年最高扣除标准计算,除去三险一金等其他扣除项后,年收入20万元可少缴税11480元,年收入若超过110万元者,每年可少缴税超6万元。个人所得税会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而起征点适用范围是随着个税起征点而变化的。以上就是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的全部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