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被人摔坏,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偿责任的裁判方法:侵权人与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非按份连带,需根据过错程度确定。若义务人无过错,不需赔偿;若有过错,需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再由义务人在过错范围内补偿。在裁判中,若侵权人明确,可将义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明确补偿范围并注明追偿权。 法律分析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在具体处理时,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直接确列安全保障义务人为被告;侵权人明确的,可以确列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在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拓展延伸 手机被人摔坏,对方不赔偿,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手机被他人摔坏且对方不愿意赔偿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确保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或证人证言,以证明对方摔坏了手机。然后,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并要求其赔偿手机的修理费用或价值。如果对方仍拒绝赔偿,我们可以考虑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正式的索赔函,陈述我们的权益和要求。如果对方仍不合作,我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与对方合作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在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况下发生的。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应判令其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应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可以将安全保障义务人列为被告或与侵权人共同列为被告,并在裁判文书中明确补充赔偿责任的范围或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时,我们应保留相关证据、进行友好沟通,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户自身的过错。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