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用) (××××)×行非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号××决定(或其他行政行为名称)。……(写明审查过程)。 ……(写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执行内容、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提交的证据等)。 ……(围绕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概括写明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果没有听证,此项不写。) 经审查查明,……(针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所依据的事实,法院如有异议,写明认定情况;如无异议,此项不写)。 本院认为,……(写明准予强制执行或不准予强制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当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疑难复杂,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在裁定书中列明具体情况。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