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公共利益的问题是否也需要被监督?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共利益是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障需要政府和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对政府部门和公共利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促进全国人民的共同福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监察,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失职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本法。 结论: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需要得到政府和监察机构的保护和监督。政府部门和公共利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公共利益。监察机构应当加强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失职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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