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产假工资是怎么发的? |
释义 | 产假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假期之一,还包括一些病假丧假以及一些探亲假等等,产假是女职工在要生育孩子的前十五天左右申请用人单位给予自己批准生产假期的内容。产假涉及到生育保险的内容,所以职工产假是得到用人单位或者是保险公司的补贴的。那么关于产假工资是怎么发的? 一、产假工资是怎么发 产前假工资规定: 1、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 (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按照2018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2018年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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