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如何公告送达 |
释义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的,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或代理人进行签收。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行政机关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立案对方多久收到起诉书 立案对方七日能收到起诉书。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法院传票寄到家里没人签收退回了怎么办 法院传票寄到家里没人签收退回了,法院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三、如果被起诉到法院撤回法院的传票是怎么回事 一、法院传票不签收或者无确切地址,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在公告之日起算起,60日即算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 1、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三、书面答辩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四、争取开庭时间延后 1、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2、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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