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产生时间不同,行政处罚告知发生在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行政主体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告知,而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主体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并履行告知等法定程序后作出的终局性决定。 二是效力不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具有最终效力和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而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属于过程性行为,没有法律强制力。 三是救济途径不同,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告知的内容不服,可以拒签并行使陈述申辩权,要求行政主体进行复核,而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行政相对人只能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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