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欠债不还的能起诉子女吗 |
释义 | 父亲欠债不还不能起诉子女,因为父亲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其子女不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本人,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欠钱的人去世了帐还能要回吗 有遗产或者债务担保人是可以要回的。 1.如果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尚杂事的配偶还款; 1.如果是死者的个人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2.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由担保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 二、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债务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该债务认定为借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则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三、债务人全家人跑了如何解决呢 债务人全家跑了,债权人可以先刊登公告,以延长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如果责务人失联的时间较长,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宣告失踪,然后直接对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其履行债务并支付违约金,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资金帐户和房产,直至其偿还所有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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