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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间接占有和直接占有有什么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是以占有人是否在事实上控制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二者的区别在于含义不同、构成要件不同,具体如下:
    1、含义不同
    (1)直接占有是事实上对物的管领、控制,因此,只要并非是继受他人的占有而对物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力时,就是原始取得对物的占有。例如穿衣在身,对无主物的先占,对遗失物、漂流物的拾得,都属于直接占有的原始取得;
    (2)间接占有是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基于这种法律关系,直接占有人得以占有物,间接占有人可以向直接占有人请求返还占有物。如在保管关系中,寄存人为间接占有人,保管人为直接占有人。
    2、构成要件不同
    (1)直接占有:
    a.占有人对物实际控制和支配,又称为事实上的管领力,这是成立占有需要满足的体素要件。控制是指物处于占有人的管理和影响之下;支配是占有人能够对物加以一定的利用;
    b.占有人具有占有的意思,这是成立占有所需要满足的心素要件。占有的意思是指占有人意识到自己正在占有某物。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占有的意思并不意味着占有人应当具有为自己的利益而占有的意图。
    (2)间接占有:
    a.具有出租、借用、保管、质押等占有媒介关系(须注意:只要具有成立占有媒介关系的合意,即使占有媒介关系无效,也不影响占有媒介关系的成立);
    b.对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请求权。例如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基于质权、租赁、保管法律关系,占有标的物,是直接占有人,而享有返还请求权的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为间接占有人;
    c.直接占有人为他主占有。他主占有是“自主占有”的对称,是指占有人以非所有的意思而对他人财产从事的占有,如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用益权人对用益物的占有、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等。他主占有人的占有意思中须含有为自己占有的内容,同时又须含有确认所有权人对物支配力的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在占有人为自主占有或他主占有意思不明时,应推定其为自主占有。
    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的区分意义在于,交付可以通过直接占有交付(现实交付和简易交付),也可以通过间接交付完成(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间接占有可以形成占有阶梯,而直接占有则不能够;但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均有对物的返还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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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