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对精神病人定罪规定如下: 1、对于精神病人患者来说,因为不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使犯罪也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2、但如果该精神病人还有犯罪的可能性,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强制医疗。这是因为对精神病人刑法对其的可谴责性降低,但精神病人可能仍然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在必要时应当进行强制医疗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 3、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时犯罪,应当以正常人处理并担刑事责任,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患有精神病,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