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异地营运处罚规定 |
释义 | 出租车异地营运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异地载客的,责令整改; 2、超出批准经营区域营运的,责令改正,暂扣道路运输证; 出租车违章处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2、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 3、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出租车职业培训如下: 1、完成《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 2、培训机构将学员申请登记表附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培训结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报送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和进行约考; 3、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4、营运驾驶赠从业资格考试; 5、学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由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 6、考试结束后颂考试成绩。 综上所述,出租车必须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不得异地驻点营运。 一容般省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车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暂扣道路运输证,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营运资格: (一)自行拆卸、调整、改装计价器的; (二)不使用或者转让、转借、伪造、涂改出租汽车客运发票的; (三)超出批准经营区域营运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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