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律师委托合同可以要求退律师费吗 |
释义 | 法院撤诉后律师费退还问题。根据《民法典》第951条,一般情况下律师费不退,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原告因个人原因导致诉讼无法进行,律师费不予退还;如果律师的工作原因导致诉讼无法进行,律师应退还代理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行纪合同规定了行纪人从事贸易活动的报酬问题。根据《民法典》第952条和第959条,行纪人负担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应支付相应报酬,逾期不支付时行纪人享有留置权。 法律分析 一般情形下去法院撤诉之后,律师费不会退,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委托人的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可以不予退还;因为律师工作的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律师服务终止后,能否追回已支付的律师费用? 在律师服务终止后,能否追回已支付的律师费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解除律师委托合同是由于律师的过失或违约行为导致的,委托人有可能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用。然而,如果解除合同是由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如不满意律师的工作或变更意见等,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可能较为困难。此外,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也会对退还律师费用的条件和限制进行规定。因此,建议您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律师服务终止后能否追回已支付的律师费用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解除律师委托合同是律师的过失或违约行为导致的,委托人有可能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用。但如果解除合同是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可能较为困难。建议您在类似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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