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套房名额不可以借给别人。借名买房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