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破坏家庭,可以告他人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人们大多不愿意自己的婚姻遭遇第三者插足,婚外情中的第三者让人痛恨、无奈,面对第三者给家庭带来的伤害,有人疑问:破坏他(她)人婚姻家庭的第三者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对的法律责任?遗憾的是,目前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中,并没有将婚姻中的第三者行为归类于犯罪行为,婚外情中的第三者行为最多只能归属于道德范畴,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婚姻中的第三者,这样的结果让人觉得很无奈,但也有它的原因和道理:地球上生存着千万种动植物,人类也属于其中的一种,早先的原始社会,群居部落里的男女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之间的专属权,这种现象就像现在人类以外的动物界,随着人类的日趋发展,开始懂得用文明改变和约束自己,这才出现了婚姻。有科学研究者发现,最初婚姻产生的根源是人类的占有欲,也就是说:“这是我的,你们都别碰”!随之,这种占有支配被冠名为“人类文明”。大家都知道,人类本身就是动物的一种,所以人类不可避免的被动物的本能所左右,对于很多男人来说,跟婚姻以外的异性有关系,并不见得就是不爱自己的妻子,因为他们觉得生理和爱是分离的。也就是说食欲和生理欲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既然是本能,对其的一切约束都是无力的,打比方说有人喜欢吃鱼,但是法律却禁止吃鱼,你觉得会因为法律禁止吃鱼,喜欢吃鱼的人就不去吃鱼了,这可能吗?再从另一个角度看,不排除一些第三者也有可能是受害者,社会本身就很复杂,当然也包括婚姻,“爱情是个永恒的主题”,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男女、婚姻之中包含的复杂。当婚姻出现问题,而后第三者出现时,究其原因,往往是三个人都负有各自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惩罚谁才是最正确的呢?如果要法律要惩罚第三者,那问题就出来了,我们该怎样界定第三者?有相关的法律专家有过解释:所谓第三者,是指明明知道对方存在婚姻事实,还与其发生关系的人。那么,发生多少次这样的关系才会成为第三者呢?心灵上的出轨、背叛又该怎么算呢?综上所述,只要婚姻中的婚外情、第三者并无违法行为的出现,法律对此并无界限,所以,单纯的想着如何去对付“小三”,还不如切切实实的从我做起,婚姻需要智慧,婚姻需要苦心经营。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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