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具体造成的结果预设安全装置是否正当防卫有不同的看法。 刑法之所以规定正当防卫,是用其来抵御不法侵害,保全合法权益。如果担忧未来侵害的到来,而预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侵害发生之前作防卫的准备,以便在发生不法侵害时予以反击,发生防卫效果,从设置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来看是应当允许的。 如果预防措施的效果不是对不法侵害而产生的,而是造成了无辜人员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则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危害行为作具体分析。 即预防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就该以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论处。如果预防设施虽然不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显然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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