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的债务有哪些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一方签字,另一方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确认的债务; (3)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4)一方签字,另一方默示同意的债务; (5)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所负的债务。 一、一方所欠债务另外一方要偿还吗 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是否要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婚内债务离婚要双方共同承担吗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吗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 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双方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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