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