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所在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收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对职工身份是否真实、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提取条件是否具备、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为提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 宁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住房。 (2)离、退休。 (3)出境定居(含港、澳、台)。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6)租赁自住住房。 (7)家庭成员中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支架手术、心脏起搏器手术、肺心病、肺气肿、脑血管后遗症(脑血管后遗症主要是指患者脑出血、脑溢血并通过治疗仍出现偏瘫和失语(语言功能丧失),偏身感觉障碍、吞咽困难、饮水呛咳、步态障碍、口齿不清、癫痫、大小便失禁、智力及记忆力减退、痴呆、人格改变等后遗症。)十五种疾病。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0)四级(含)以上伤残、1-2级精神伤残的。 (11)发生与住房有关购房契税、专项维修费、物业费。 (12)因交通事故、火灾、水灾、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净损失或支付净赔偿金2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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