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对邪教组织的界定:邪教组织是借宗教、气功等名义建立,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且严重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