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警察在办理嫖娼案件中,首先是要获取证据。以下两条证据,在没有你的任何供词的前提下,也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清楚,并根据事实来给你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 1、小姐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另外,办案民警会根据卖淫嫖娼案件当事人的认罪态度,来决定是否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通知给其所在单位领导或家庭。这个手段,是办案民警方便取得当事人口供的要挟要件。如果认罪态度稍有不佳,通知你的单位领导或家里人是100%的概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