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后的处理方法:与开发商协商并复印合同,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备案情况。若已备案,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并注销原合同备案;若未备案,根据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改变原合同内容,并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一起到房管局备案。购房者应妥善保管合同,要求对方出具书面凭证交接合同。否则,责任争议时购房者可能受损。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处理 1、与开发商协商,影印一份合同复印件; 2、去楼盘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上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登记。 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核对复印件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的原件一否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两种应对情况 情况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情况二: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 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 再次提醒购房者: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结语 购房合同丢失后,购房者应采取以下措施。如已备案,可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并注销原备案。若仍担忧,可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如未备案,购房者可根据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变更合同内容,并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前往房管局备案。购房者应妥善保管合同,要求书面凭证交接,以避免责任推卸。请购房者注意合同的重要性,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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