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双方一般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是委托合同中的当事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约定的,由被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一种合同。该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被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情况有: 1.被委托人越权代理造成善意相对人损失; 2.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3.被委托人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对对方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 三、被委托人是本人吗 被委托人不是本人,被委托人一般是指受托人,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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