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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和区别是什么?
释义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分别有: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权利;不安抗辩权对方不履行权利后主张权利;法律其他规定。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是: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提出)履行债务、对待的给付可能履行;先履行抗辩权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不安抗辩权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双务合同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
    2.先行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对不安抗辩权作出规定,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形式。抗辩权是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是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的要求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债务是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王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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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8: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