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做鉴定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做鉴定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做鉴定,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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