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家以后还有继承权么 |
释义 | 家庭成员分家后,只要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一但发生继承事由,均可依据被继承人的意愿或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 一、虐待父母的子女是否还有权利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遗嘱纠纷该如何处理 遗产继承,与其他继承一样,是指按照法律程序将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的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方式。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不死亡,则不会发生继承关系。只有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利益。要实现遗嘱继承权,必须在被继承人的生命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有法律意愿,否则遗嘱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 三、代位继承有哪些必备条件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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