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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租需要到派出所备案吗
释义
    房屋出租不需要到派出所备案,但是需要到房管局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如下: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5、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6、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领取之后,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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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