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应该立即停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已售出的商品进行召回和退款。同时,应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果人民法院判定该企业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生产者或者销售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或者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或者没有提供明显的商品质量指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广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要求停止广告,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不得生产、销售假冒的商品或者以假冒伪劣的手段进行交易。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是企业处理新闻媒体曝光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报道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