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将房子改写为他的名字,我是否有份? |
释义 |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产权证上只写一方名字,根据民法典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证写子女名字,则房产归子女所有,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产权证写夫妻和子女名字,则夫妻和子女成为共同所有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子女部分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后,前夫改写房产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面临这种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查阅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保是否有关于房产分割的明确规定。如果有明确规定,您可以根据协议或判决书要求前夫将房产改回您的名字。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证书、财产证明等,以证明您对房产的权益。然后,与前夫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密切关注房产证的变动情况,及时采取行动,避免进一步损失。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夫妻购房产权证上只写一方名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论出资方,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证只写子女名字,房产归子女所有,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产权证只写一方和子女名字,房产为共同所有,离婚时可分割夫妻部分,子女部分为其个人财产。离婚后,如前夫改写房产证,可查阅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收集证据,与前夫沟通或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寻求专业法律建议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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