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的处理方法是: 1.租赁合同关系终止的,房东可以要求租户搬离租赁房屋,依约交还; 2.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租户拒绝搬离继续占有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户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