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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时怎样进行搜查
释义
    一、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时怎样进行搜查
    1、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时,需要进行搜查的,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时,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执行搜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四条
    二、进行人身检查应当注意什么
    应当注意两点:
    1、进行人身检查必须由侦查人员或者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聘请法医或医师严格依法进行,不得有侮辱人格或其他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2、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不得使用强制手段。如果被害人不愿检查,侦查人员应当耐心地说服教育,必要的时候,应当请其家属配合,作好被害人的思想工作。为保证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查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已有的案件材料,明确检查部位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手续。
    3、进行人身检查必须做好检查的笔录。因为对人身进行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证据,弄清案情。只有将人身检查的情况用文字固定下来,形成检查笔录,才有证据价值,才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检查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应当按照具体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将检查的时间、地点、被检查的人、检查的经过和结果,都实事求是地记录清楚,不能有虚假。最后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以便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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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