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体检合格后多久去部队 |
释义 | 当兵体检完半个月左右才能去部队。初检,复检,还有一次复检+政审,合格后回家等,接到通知书的两天内会集结运兵。 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8月5日(部分县(市、区)可根据工作进展报名时间适当延长)。 全国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时间:6月10日—8月5日。经过体检和政审环节后,于9月10日前后达到部队,9月1日为全国统一的批准入伍日期。 征兵流程 1、初审初检 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2、体检政审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3、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4、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5、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适时发布兵役登记公告,组织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掌握适龄男性公民数质量情况,为征兵做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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