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单位有两枚公章同时在使用违不违法?? |
释义 | 一个单位有两枚公章同时在使用违不违法??一个单位有两枚公章同时在使用是违法。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印章不得单刊外文,需要中、外文并刊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办法》还规定印章使用单位只能刻制一枚法定名称章。第二章 印章管理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第六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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