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员工拿走公章后你可以去报警,并在报纸上公告你的公章、营业执照正本、合同专用章等作废,重新去有关机关补办手续,防止在此期间他利用你的公章、营业执照正本、合同专用章等与他人签订合同,那样你就要依约履行合同(员工构成表见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