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证明补办: 1、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 2、因为离职证明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3、如果没有复印件也可以找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如无法补办成功,直接跟新公司协商不用补办,新公司已经有这种情况的应对措施,一般都会签一个声明。 可以请原单位补一张。 离职证明的作用如下: 1、能够让劳动者更好的开始新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2、有了离职证明才能在人才交流中心调动劳动者的个人档案; 3、开具了离职证明后,为之后新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比较重要。 综上所述,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回原单位进行离职证明补办,即使是被开除也可以请求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