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的公告期限为60日。公示期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法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该对象的最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规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章的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章的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