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灯具是否完好,营业前打开镶边灯,其它灯光关闭,保持室内灯光柔和,营业中打开射灯,要求对准茶几,当客人离开后立即恢复待业状态,进行卫生清扫,完毕后关闭所有灯具。2、电视图像是否清晰,频道设置是否正常,功放、音箱是否正常,无杂音、电流声音等,试音是否正常,检查完毕确认正常后,除VOD设备(电脑)不作关闭外,其它设备立即关闭,其操作程序为:开机:I:打开VOD系统(先开主机后开显示屏)待显示正常。:打开功放,接好话筒。:打开电视,设置频道。关机:I:关闭话筒及功放。:VOD系统(同上)切断电源。:关闭电视。3、风机、空调,工作是否正常,营业前将空调调节至H档,打开风机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在客人房内约二小时后适当调节至M、L档,保持恒温即可,当客人离开后立即关闭空调、电脑、电视、功放、风机等,将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将门打开通风。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