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旷工和迟到、早退不一样,处理方式较为特殊,一般是: 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 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