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 社会保险 包括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是当事人交足规定年限(15年)并达到 退休年龄 后,当事人 退休 时可以领取 养老金 的。医疗保险会有一张 医保卡 ,凭医保卡当事人可以在所在地定点一家医院(一年内不可更换),在看病的时候, 医保 药品可以有一定比例的优惠,且可以以医保卡中的钱支付。失业保险是当事人登记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工伤保险是当事人工作因工负伤时可以报销 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是有带薪生育假、生育期间的费用有一 定金 额的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法律客观: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