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以下: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其中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法条根据:《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