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是外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2、当事人一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