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给了对方现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票给对方,合同上应注明赊销,而且要说明付款时间。因为购销行为实质上已经行成,可以将其视为销售收入,所以要开发票,确认收入,对方同时确认费用,但这与收款的收据是两个概念。只有对方付款或以实物抵账来消除货款时,才可以给对方开收据。如果没有发票没有借据只要能证明借款的事实真是发生就可以了。最基本的证据是要有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就可以看。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如果是恶意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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