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脱了衣服就一定是强奸未遂吗 |
释义 | 不是强奸未遂,这个应当是犯罪中止。如果是脱衣服,可以是强奸,也可以是猥亵,在这个时候如果只是想要非礼别人,这种情况一般属于猥亵行为,而不属于强奸未遂,所以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目的来进行确定的。 一、强奸男人是不是一种强奸罪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目前中国《刑法》只规定强奸罪实施对象是男性,被实施对象为女性,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犯法的,应受刑事处罚。 女性不是强奸罪的适格主体,因此不能判强奸罪。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可以构成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侮辱罪。 1、强奸不满14周岁男性的,构成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但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2、强奸已满14周岁男性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他人就包括了已满14周岁的男子,所以妇女对已满14周岁男子的强奸,可判处强制猥亵罪。 二、强奸未遂能私了吗 强奸未遂不能私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只有刑事自诉案件和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才能由当事人私立。其他案件一经公安机关立案,需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强奸犯罪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一旦强奸犯罪受害人报案,就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其次,与既遂犯相比,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基于以上两点,如果受害人报案,强奸未遂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能私了。 三、强奸中止和强奸未遂 强奸中止和强奸未遂二者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没有把犯罪完成,即犯罪分子主观上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和着手实施的过程中;犯罪未遂是被迫的,而犯罪中止是自动的防止了犯罪的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