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交仲裁申请书后多久出通知 |
释义 | 提交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收到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4、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 5、审理。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 6、调解。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8、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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