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清算的原因不同,破产清算是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等原因,强制清算是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清算可以由公司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由依法组成的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公司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一般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况下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可以是哪些人 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商贸公司解散应考虑哪些问题 核心区分是资金问题,若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需要进入破产清算。其次,是适用法规,解散清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治程度较高;破产清算,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约束较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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