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厂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
释义 | 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核电站等部分用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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