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2、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3、明确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4、明确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5、质权人与出质人需要依法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风险提示: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