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当相同,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处理遗产的份额和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