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离婚程序终止婚姻。一般来说在第一次离婚起诉中,如果检方没有提供婚姻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不和分居两年等,法院一般会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检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二审检方一般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